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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受损儿童的专属教育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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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视力受损儿童作出的教育安排主要有四种:寄宿学校、特殊班、专门辅导班和巡回教学。这里列出这四种教育安排的顺序恰好反映了视力受损儿童与普通班正常儿童的各种融合程度:寄宿肓校的学生与正常学生的接触最少,而巡回教学最易使盲童与正掌儿童融合。

  视力受损儿童的寄宿学校的优点之一是可以把人口中为数极少的视力受损儿童集中在一起提供特殊服务。然而,这种安排已经变得越来越不受欢迎。专业人员开始认识到,寄宿方式应该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一种手段。近年来出现了这样的趋势:只要视力受损儿童不同时患有弱智或耳聋等其他限制性残疾,就不必将其送入寄宿学校。许多寄宿盲校已与普通学校合作进行教育安排;这表明,人们当前的倾向是使失明孩子与健全孩子尽可能多地接触。这样,失明儿童便可以在普通学校过一天中的部分时光。

  特殊班仍然较受欢迎。这种安排可以使失明儿童晚上住宿在家,白天到普通学校的盲童班接受教育。专门辅导班和巡回教学的安排越来越为人们所喜爱。通过这两种方式,视力受损儿童在普通班接受教育的人数与日俱增。而这种情况反过来又使这两种安排的数量大增。专职辅导教师每天或每周用部分时间辅导失明儿童,其他时间孩子都在普通班度过。另外,专职辅导教师还亘以经常与普通班教师交流情况,以便向孩子提供指导和帮助。巡回教师并不具体负责班级工作,他只是在各校间巡回指导,为失明孩子服务,向普通教师提供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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